黑对外经贸集法律字[2017]31号
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企业法制工作
第三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报告
省国资委:
按照文件要求,现把我公司法制建设第三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:
2002年外贸集团依托省内原有七家出口企业建成。各权属企业有着多年的内外贸经验,在贸易合同制定和管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。集团公司成立之后,按照委里的要求成立了法律事务部,由总会计师兼任总法律顾问,参与集团公司重大经营方向、管理制度制定,法律事务部负责涉法工作的落实和实施。特别是十八大以后,依法治企的氛围更加浓厚。目前,集团公司已经建立了以董事长为******责任人,法律总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,法律事务部负责落实和实施的法律事务人员架构,法律事务有2人,其中1人取得专业律师资格证书。
集团公司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,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:一是以董事长为******责任人,重视法律风险防范,增强法制意识,总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部部长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;二是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,设置了以总顾问为核心,法律事务部落实的组织机构,从2014年至2016年在涉及企业规章制度、重大决策、重大合同的建(修)共计95项,尤其涉及到企业改制,推进混合所有制的方面,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,对二级企业的贸易合同制定给予规范化,注重风险防控。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做到内控为主,事后补救为辅的工作思路。明确把控风险端口前移,事后补救及时。
集团已建立法律纠纷管理制度,涉诉超百万元要报集团。
2017年4月18日
黑龙江省对外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